1日下午,南京市房改办住房保障处处长秦岭走进扬子晚报网视频直播间,就昨日正式施行的两部南京市住房保障新规(详见本报昨日A4版报道)接受了网友们的在线咨询。记者了解到,市民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自己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如何领取补贴以及到哪里申请等方面。(咨询详情可点击扬子网 www.yangtse.com观看)
[资格认定]
租住公房能申购经适房吗
问:“家里只有我和我母亲两个人,住在母亲单位提供的一套公房里,每个月都要交房租,房子的面积只有25平方米。我每个月的收入刚刚1000元出头,母亲的退休工资差不多也是这个数。现在家里想把房子退给单位,然后申购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好大一点,请问我们家这样的资格是否符合标准?”
答:秦岭处长说,申购经适房的标准在新规中已经放宽到只要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关键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辖区城市户口满5年;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三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秦岭说,根据这位网友的情况,第一个条件应该是符合的,但是家庭收入明显超标了。“两个人的月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再怎么平均也超过了750元”。秦岭说,第三个条件是住房面积,认定时采用的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有换算标准,会在今后的政策中加以明确,如果25平方米是使用面积,那么建筑面积有可能超过30平方米,那么按规定就不符合;如果25平方米是建筑面积,那么就符合标准,但是还要结合另外两个标准的情况,最终确定能否申购经适房。